DB42∕T 446-2007 水杉育苗技術規程圃地選擇
1.選地原則
苗圃地應選擇生海拔1200m以下,交通便利、地勢平坦、排灌方便、土層厚度不小于50cm, pH值為5.5-7.5,土質肥沃的沙壤土、壤土。
2.農田苗圃地選擇
選擇排水良好,土壤疏松的沙壤土、壤士、避免用前作植物為茄科植物的土壤以及雜草叢生的農田作苗圃地。
3.山地苗圃地選擇
應選在山坡中下部、坡向以向陽的東南坡和西南坡為宜,坡度小于8度的緩坡。避免用寒流匯集的洼地、風害嚴重的山口、陽光不足的山谷作苗圃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