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50208-2011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內容摘要:
1、水泥砂漿防水層適用于地下工程主體結構的迎水面或背水面。不適用于受持續振動或環境溫度高于80℃的地下工程。
2、水泥砂漿防水層應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、摻外加劑或摻合料的防水砂漿。
3、水泥砂漿防水層所用的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:水泥應使用普通硅酸鹽水泥、硅酸鹽水泥或特種水泥,不得使用過期或受潮結塊的水泥;砂宜采用中砂,含泥量不應大于1%,硫化物及硫酸鹽含量不應大于1%用于拌制水泥砂漿的水,應采用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;聚合物乳液的外觀為均勻液體,無雜質、無沉淀、不分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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