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標準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《關于印發(2009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、修訂計劃>的通知》(建標[2009]88)號的要求,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在原標準《建筑采光設計標準》GB/T50033—2001的基礎上修訂完成的。
本標準在編制過程中,編制組經調查研究、模擬計算、實驗驗證,認真總結實踐經驗,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,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*后經審查定稿。
本標準共分為7章和5個附錄,主要技術內容包括:總則、術語和符號、基本規定、采光標準值、采光質量、采光計算和采光節能等。
本次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:
1.將側面采光的評價指標采光系數*低值改為采光系數平均值;室內天然光臨界照度值改為室內天然光設計照度值。
2.擴展了標準的使用范圍,增加了展覽建筑、交通建筑和體育建筑的采光標準值。
3.給出了對應于采光系數平均值的計算方法。
4.新增了“采光節能”一章并規定了采光節能計算方法。
本標準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