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L∕T 788.1-2019 水質 總氮測定 連續流動分析-分光光度法適用范圍
本部分規定了采用連續流動分析儀測定水中總氮的方法。本部分適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飲用水、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(污廢水)中總氮的測定。當檢測光程為50mm時,水中總氮的方法檢出限為0. 016mg/L (以N計),測定范圍為0. 065~5. 00mg/L.對于濃度高于方法測定上限的樣品,可經適當稀釋后進行測定。
本部分規定了采用連續流動分析儀測定水中總氮的方法。本部分適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飲用水、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(污廢水)中總氮的測定。當檢測光程為50mm時,水中總氮的方法檢出限為0. 016mg/L (以N計),測定范圍為0. 065~5. 00mg/L.對于濃度高于方法測定上限的樣品,可經適當稀釋后進行測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