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計一般分為初步設計和施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,對于大型的、比較復雜的工程,也有的采用氣個設計階段,即在兩個設計階段之間,還有一個技術設計階段,用來深人解決各工種之間的協調等技術問題。對于技術要求簡單的民用建筑工程,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,并以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設計的約定,可在方案設計審批后直接進人施工圖設計階段。 初步設計是分解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求所做的具體實施方案,目的是為了闡明在指定地點、時間和投資控制數額內,擬建項目在技術上的可能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,依據工程項目的基本技術、經濟方案,編制項目總概算。初步設計不得隨意改變被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所確定的建設規模、產品方案、工程標準、建設地址和總投資等控制指標。如果初步設計提出的總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的30%或其他主要指標需要變更時,應說明原因和計算依據,并報可行性研究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批。 技術設計是根據初步設計和更詳細的調查研究資料編制的,進一步解決初步設計中的重大技術問題,如工藝流程、建筑結構、設備選型及數量確定等。 施工圖設計時根據已批準的初步設計或技術設計的要求,結合現場實際情況,完整地繪制建筑群的組成和周圍環境的配合、建筑物外形、內部空間分隔、結構體系、結構構造、設備、設施以及安裝設施等作為施工依據。包括各種運輸、通信、管線系統、建筑設備的設計。在工藝方面,應具體確定各種設備的型號、規格以及非標準設備的加工制造圖。 (責任編輯:admin) |